组织形式
坚持党管意识形态工作,“铁院学习讲堂”由学院党委统一领导,对学院各类讲座、论坛进行严格规范管理。学院党委负主体责任,党委主要领导是主体责任人,分管院领导是直接责任人。
统筹组织部门:党政办公室、党群工作处、组织人事处、教务处、学生工作处、保卫处、科研产业处。
“铁院学习讲堂”下设党员干部讲堂、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讲师团、阳光人文讲坛、学术讲坛。学院及所属各部门举办的各类讲座、论坛等形式的活动均纳入到此四类中,任何部门及个人不得以其他形式开展讲座、论坛等活动。
(一)党员干部讲堂。旨在深入落实“两学一做”教育活动常态化、实效化,强化学习型党组织建设。
党员干部讲堂由学院组织人事处牵头组织实施。由各党总支、支部书记及副处级以上干部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所得,利用党课讲座等形式,面向全院师生宣讲党的十九大精神、党和国家的形势政策,学院的发展历史、成果及发展规划等内容,引导广大师生树立“四个意识”,教育学院师生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党员干部讲堂每年组织活动4次。
(二)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讲师团。旨在进一步加强学院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更好的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高校学生思想政治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打好意识形态的主动仗,引导青年学生不断增强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把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满腔热情转化为刻苦学习、努力工作、报效祖国的实际行动。全面提升我院学生的思想政治理论水平。
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讲师团活动由党群工作处、学生工作处、团委牵头组织实施,每学年组织活动4次。
(三)阳光人文讲坛。旨在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引导全院师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阳光人文讲坛由学院学生工作处、团委牵头组织实施。组织人文知识方面的专家、优秀辅导员、班主任和优秀毕业生、在校学生为主讲人,坚持"身边人讲身边事,身边人讲自己事,身边事教身边人",下设四个板块:思想教育、成长引航、创新创业、人文修养。面向全院学生,充分发挥以德育人、以文化人的独特优势,广泛深入开展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教育,进一步提高学院师生文明程度和道德素质,着力营造文明和谐的校园文化环境。
外请人文方面的专家、学者、劳动模范、优秀思想道德志愿者等先进人物来校讲座均属此范围。每学年组织活动4次。
(四)学术讲坛。旨在进一步活跃学院人文社会科学学术氛围,繁荣学术交流。
学术讲坛由教务处、科研产业处牵头组织实施。组织院内外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的教师担任主讲,面向全院师生,用广博、严谨的知识,充实广大师生的精神生活,引领健康向上的学术风气,逐步提升学院科研水平。
聘请的校外主讲人应是某一学科领域的知名专家或具有影响力的学者;应用性较强的学科专业可以聘请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高级工程技术人员等举办学术讲座。每学年组织活动4次。
三、日常管理
学院要加强“铁院学习讲堂”涉及的四个层次教育讲座活动的组织开展管理。党员干部讲堂讲座需经主管领导批准,由组织人事处审核批准;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讲师团讲座需经主管领导批准由党群工作处审核批准;阳光人文讲坛讲座需经分管领导批准,由学生工作处审核批准,学术论坛讲座需经主管领导批准,由教务处审核批准。
为加强学院各类讲座、大型活动的舆论监督,各类讲座均需在党群工作处进行登记备案,外请领导干部、专家、劳模等来校开办讲座需学院主办部门向党群工作处提供外请主讲人的基本情况介绍。所有大型活动、讲座均按照《学院会议管理办法》进行申报登记,并做好安全预案。
学院各类讲座不向师生收取任何费用,学院干部、教师开办讲座,严格执行《包头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教师工作量计算办法》核算工作量,由各牵头部门按照相关规定上报学院,外聘专家来校讲座按照学院有关规定执行。
四、其他事项
1.“铁院学习讲堂”的各类讲座必须坚持正确政治方向,筑牢意识形态工作安全底线,坚决遵守政治纪律,活动内容决不允许出现否定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攻击“四项基本原则”,丑化党和国家形象,诋毁污蔑党和国家领导人,歪曲党史、军史以及传播错误思潮、错误观念等相关意识形态问题。如违反政治纪律和工作纪律,将按照有关规定,对造成严重影响的组织者作出相应处理。
2.活动、讲座内容必须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根本指导思想,应遵守国家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正确的理论引导、严谨的科学精神和高尚的人文精神,不得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不得散布、传播有反动、消极和含有伪科学的内容,支持学术争鸣和学术创新。
附件:包头铁道职业技术学院“铁院学习讲堂”理论讲习团名单。
附件:
包头铁道职业技术学院“铁院学习讲堂”
讲习团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