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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铁道职业技术学院乌兰夫奖学金评审办法

包头铁道职业技术学院乌兰夫奖学金评审办法

(包铁职院学发〔2022〕39号,2022年7月20日修订

包头铁道职业技术学院乌兰夫奖学金是由乌兰夫基金会在我院设立,以奖励我院品学兼优大学生的专业奖学金。根据我院与乌兰夫基金会签订的协议,现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范围

大学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具有中国国籍的我院在籍全日制专科学生。

二、基本申请条件

(一)理想信念坚定,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积极向上,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牢固树立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遵守党的民族政策,维护民族团结。

(二)道德品质优良,严格遵守大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品行端正,团结同学,关心集体,热心公益,乐于助人。积极参加各类社会实践、科技创新、文艺体育、志愿服务等活动,表现突出,成绩显著,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集体荣誉感。

(三)上一学年每学期综合素质测评均在班级前10%,智育单科考试课不低于85分,考查课不低于75分,无挂科。学业成绩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中共党员、共青团员、入党积极分子、代表学院参加市级及以上各类专业技能大赛、体育比赛、文化艺术类比赛等获奖或志愿服务、劳动教育和社会实践等方面表现突出者。

三、奖励名额和金额

根据我院与乌兰夫基金会签订的协议,2021年全院奖励15名学生,每人每年10000元(以后每年奖励名额和金额以乌兰夫基金会通知为准)。

四、评审程序

(一)符合条件的学生本人向所在系提交申请。

(二)各系根据奖励名额和评审条件进行审核,初审结果须经本系学生奖助学金评审认定工作小组研究通过上报学生工作处资助管理科。

(三)学生工作处召开学生工作联席会议,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评,并确定拟获奖候选人,并将申请材料报送学院国家奖助学金评审管理委员。

(四)学院国家奖助学金评审管理委员会牵头召开评审会议,对名单进行审核,名单公示5日如无异议,最终确定拟推荐名单,报乌兰夫基金会审批。

(五) 学院得到乌兰夫基会的回复后,进行乌兰夫奖学金资金的发放。

五、具体要求

(一)各系要严格按照本评审办法开展评审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精准的原则,确保乌兰夫奖学金在阳光下运行,保证奖励工作富有成效。

(二)每位学生在校期间只能享受一次该项奖学金。

六、本办法自修订之日起施行,解释权属学生工作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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