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自治区和包头市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创业工作实施意见和《建设“创业包头”导师工作室实施方案》的通知(包人社办字〔2020〕123 号)等文件精神,帮助我院师生树立创新创业理念,指导创新创业实践,提供创新创业服务,促进各专业与企业、科研院所、投资机构的全面对接与有机互动,推动学院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学院创新创业教育中心组建 “创新创业导师工作室”(以下简称“工作室”), 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 指导思想
2020 年 11 月,包头市作为自治区创业就业的排头兵,
首先出台了《建设“创业包头”导师工作室实施方案》,方
案指出,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
义思想为指引,坚持就业优先战略,以推动创业服务人才队
伍建设,进一步优化创业环境,创业促进就业、实现更高质
量和更充分就业为目标,以建设创业包头导师工作室为抓手,
整合资源,提档升级,打造创业服务领军人才团队,推动创
业工作迈向更高层次。与此同时,给予经认定的创业导师工
作室一系列政策支持,通过建设创业包头导师工作室、优秀
创业导师评选,建设起有实力、有名气、有作为、有影响力
的包头创业导师团队,厚植创业文化,搭建优质创业服务平
台、推动我市创业孵化基地、“四众”市场等创业载体建设
提档升级,打造“创业包头”升级版,充分释放创业带动就
业的倍增效应、贯彻落实就业优先战略总要求,开创包头市
“双创”新局面。
二、机构与职责
“工作室”的组织实施与具体管理由创新创业教育中心
牵头负责,建立稳定的导师团队,导师们具有创新创业教育
教学能力以及项目指导能力。创新创业导师工作室的成立是
为更好地服务我院大学生创业实践,培养他们的创新精神和
创业能力,发挥校内创业导师理论知识的优势,发挥校外创
业导师的企业运营、项目指导、资源配置等优势,两者相结
合、优势互补,为我院大学生提供咨询服务。
三、工作室建设要求
创新创业导师工作室,是依托学院各系部及各专业教学
科研平台,由创业培训导师、行业专家、辅导员为成员,形
成“创业导师+行业专家+辅导员”三位一体的创业服务导
师工作团队,开展创新创业人才培养,帮助学生树立创新创
业理念,指导创新创业实践,为有创业意愿的大学生提供创
业指导服务的创业服务机构。
(一)遴选导师,健全制度。
工作室的组织实施与具体管理由创新创业教育中心牵头负责,建立稳定的导师团队,导师们具有创新创业教育教学及实践能力。鼓励接纳不同专业的导师进驻工作室,提倡多学科交叉组建团队。工作室应具备功能明确的独立或共享空间,建立规范可行的管理制度,面向全院师生开放,可以进行创新创业活动、学术探讨等。
(二)精准培训,内培外引。
工作室是各专业创新创业团队的重要培育平台,针对创新思维训练、创新创业理论研究、创新方法、创新创业实践等方向制定系统的创业导师培训计划,每年至少举办一次创新创业导师培训。鼓励与政府、企业和校外科研机构合作,引入社会资源,拓宽创新创业教育渠道,对优质创新成果、发明专利等项目实施孵化,并进行产业对接。
(三)落实政策,活动引领。
积极落实就业创业政策,为大学生提供全程、全链条式的创业指导服务,每两月至少举办 1 次创业沙龙、路演、讲座活动,平均每季度至少 1 次集中深入创业载体,根据需要对创业者和创业企业进行创业服务和交流指导。每年推荐一定数量的创新创业团队参加各级各类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创新创业赛事等活动。
四、创新创业导师要求
依托院内双师型教师、行业专家,辅导员队伍建立学院
大学生创新创业导师工作室,帮助学生树立创新创业理念,
指导创新创业实践,提供创新创业服务,搭建创新创业资源
共享平台。
(一)导师的选聘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修养。
2.富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愿意贡献时间、精力、智慧
和经验,愿意提携帮助和扶持大学生创新创业,愿意为大学
生创业提供公益性服务。
3.熟悉国家及地方相关就业创业扶持政策、法律法规和
办事流程,熟悉企业管理、市场运作、技术创新,对科技、
经济、市场发展有预判能力。
4.有一定创业实践经验或创业知识与经验储备的创业
辅导员,具有较强的专业基础和良好的口头表达能力,能配
合学校工作安排。
5.具有企业经营管理经验、在大学生创业指导、创业培
训或管理企业等方面有丰富经验或专业特长,以及有资金、
技术、市场等资源的投融资机构和管理咨询机构的资深专家。
6.参加过创新创业类师资培训并取得证书。指导的项目
在院级以上创新创业类大赛中荣获奖项或者教师取得院级
以上创新创业类大赛奖项。
(二)导师的职责
1.参与讲授学院创新创业类课程、开设创新创业讲座、
沙龙。
2.参加学院创新创业实践活动,为创业大学生提供导向
性、专业性、实践性咨询和辅导服务,指导大学生创业,提
高大学生创业的基本技能。
3.参加创新创业教育中心组织的各类创新创业培训。
4.负责工作室的安全职责及其它事宜。
(三)导师的选聘办法
1.导师的选聘主要通过自荐、推荐、邀请的方式进行,
各系部汇总《包头铁道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导师信
息表》(附件 1)。
2.入选的导师将在校园网公布,并颁发“包头铁道职业
技术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导师”证书。
(四)导师的管理
1.导师由工作室统一管理,根据我院大学生创新创业的
需求,借助导师的经验智慧,组织导师及相关专家通过创业
培训、创业咨询和指导、专家会诊等形式,服务于有创业意
向的大学生。
2.学院创新创业教育中心对导师实行动态管理,对不能
胜任指导工作或多次无故不参加创业指导活动的人员,取消
导师资。因导师本人原因无法履行服务职责的,由本人提
出申请,可退出导师工作室。
3.创新创业教育中心每年将评选一定数量的院级优秀
导师,并从中择优推荐给省市有关部门作为优秀导师库入库
导师。